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王宏英) 近日,家住中卫市海原县的何某名下一辆大货车已到报废期限,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交管大队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车辆仍有行驶轨迹。为及时清缴该报废车辆,民警多次电话与何某沟通,何某同意于4月26日对该车辆予以报废。当日13时许,民警快速驱车前往何某家中。经询问得知,该车于去年12月出售给当地一家报废厂,民警遂载着何某前往寻找该报废车辆。经过1个小时寻找,民警最终在报废厂找到该车辆,并将报废车切割报废。
当日15时30分许,民警驱车前往兴仁镇追踪另一辆报废车。经了解,该车已多次转手,现已出售给报废厂。民警顺藤摸瓜,与4名“车主”逐个电话沟通,相邀一同前往报废厂对车辆进行报废。到达报废厂后,老板以已购买该车为由,拒绝对该车辆进行报废。民警现场向其详细讲解驾驶该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隐患,最终,经过2个小时努力,19时40分,民警现场监督,由工作人员对该车进行切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红寺堡交管大队不断加大重点车辆清理、报废车清缴力度,通过电话沟通、入户走访、异地清缴、警企联动等措施。截至目前,共清缴清理重点车辆270余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