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斌同志:
我单位于2014年8月2日与你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了事业单位人事关系,期限自2014年8月2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共3年。后因单位机构改革,2021年4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你因病没有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你与单位之间事实上的聘用关系依然存续。现因你从2023年4月6日起至今已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累计30个工作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我单位决定从2023年5月9日起,解除与你本人之间的聘用关系,特发此通知。望你见此通知后于30日内至我单位人事处办理相关解聘手续,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此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