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于2023年5月20日起,启用利通辖区新建1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14处)
1.盛元西街与明珠路交叉路口;
2.开元大道与盛元西街交叉路口;
3.开元大道与盛元东街交叉路口;
4.同心街与裕民路交叉路口;
5.G344线与子怡路交叉路口;
6.G344线与S307线交叉路口;
7.慈善大道与昊盛路交叉路口;
8.同心街与友谊路交叉路口;
9.黎明街与九中南路交叉路口;
10.九中西路与河奇路交叉路口;
11.次干道与次干路二交叉路口;
12.吴灵路与次干道交叉路口
13.S103线113Km+800m处交叉路口;
14.清水街秦渠桥
二、定点测速电子监控设备点位(1处)
1.S103线107Km+200m处测速
三、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点位(1处)
1.同心街与子仪路交叉路口路段违停
四、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点位(1处)
1.同心街与康乐巷交叉路口处不礼让行人
上述通告的电子监控设备将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法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进行抓拍。
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