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贵) “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现在就还钱……”近日,被执行人李某看到红寺堡区法院执行人员突然出现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忙不迭表示立即还钱。
经了解,李某与张某的借款纠纷经红寺堡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偿还张某借款1.3万元,于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每月15日前偿还2000元,2023年1月15日前偿还1000元。但李某仅偿还了部分借款,下剩9000元未按期偿还,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根据张某提供的地址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执行人员又到李某户籍地的村委会走访,仍未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既没有存款,也无房无车。
案件一时进入了僵局。此时,申请人张某告知执行人员,李某在宁东镇某化工厂上班,但是不知道具体在哪个工厂。执行人员立即前往社保部门查询李某的社保信息,查到某公司为李某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顺着该线索,办案人员很快找到了李某工作的公司,李某惊讶的同时,迫于压力及时履行了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近年来,红寺堡区法院秉承集约、高效的执行理念,依法穷尽执行措施,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执行方式,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彰显了法律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