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抽丝剥茧,紧盯不放,历经两个月,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兴庆区一大队抓获交通肇事者马某,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2月3日7时52分许,兴庆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利群东路与玉皇阁南街交叉路口发生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名群众受伤。民警黄超、曹振江立即前往现场,将受伤群众送往医院救治,现场残留车辆碎片、车轮痕迹,宁AS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逃离现场。
大队成立专案小组,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走访周边群众,发布协查通报,寻找线索。经调查,确定肇事者为马某,但多次电话联系其未果。黄超、曹振江始终没有放弃,不断搜集线索。近日,黄超在固原发生的一起治安案件中看到了马某的信息,立即联系当地警方布控。副大队长李建随即带领民警驱车前往固原,在马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2月3日7时48分,马某无证驾车沿利群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玉皇阁南街路口时,与田某某驾驶的宁AT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肖某某驾驶宁AL号牌小型客车行驶至此与宁AT牌照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由于撞击惯性宁AS号牌小型轿车又与海某某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田某某受伤、四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某弃车逃离现场。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马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警对马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3500元的处罚,同时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目前,马某已被送至银川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如有人因事故受伤应当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等待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切勿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逃逸,否则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