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马哲 文/图
“对这个结果我很满意,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非常感谢仲裁院做了这么多工作。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依法维权太重要了。”近日,劳动者贾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在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贾某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者遇到的问题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且大多事实比较清楚,但解决起来却并不简单,如何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仲裁员来说是个“技术活”。近年来,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立足调解仲裁职能,倡导“全方位履职、多渠道服务”工作模式,通过对一桩桩争议的处理、一件件矛盾的化解,用实际行动诠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真谛,赢得老百姓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誉。2020年以来,该院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00余件,年均结案率96%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数,接待群众来访及来电咨询48700余人次,无一起投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8700余件次,无一起反弹。(下转02版) (上接01版)
“我和单位因为离职的经济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听说可以在网上处理,就想着试一试,没想到通过在线调解真的把问题解决了。”曾在我区一家公司工作的刘女士通过“线上仲裁庭”解决自己的问题后,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线上仲裁的高效便捷。“仲裁委在监狱里开庭我还是头一次见,你们的工作太扎实了。”日前,吴忠监狱民警在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服刑人员开完“临时仲裁庭”后感慨道。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让群众“尽量少跑路、最好不跑路”的原则,通过“流动仲裁庭”“临时仲裁庭”“线上仲裁庭”“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举措,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2022年疫情期间,该院所有案件全部网上开庭,立案咨询转至手机解答,组织线上开庭250件次、微信群开庭62次、线上调解300余次,实现了居家办案、线上审案,办案不停止、服务不间断。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运用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审理中调解、裁决前调解,穷尽手段、穷尽方法,落实“应调尽调”,实现“争议全程调解,矛盾彻底终结”的目标。综合运用联动、优化、宣传等手段,在联动上,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融入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工会组织和辖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处理机制;在优化上,全面推进立案分流、调解前置、简案速结等便民为民服务举措;在宣传上,成立党员义务普法宣传队,深入企业、工会调解组织等开展义务普法宣讲,消除用工隐患和风险,快速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辛勤的付出,让该院先后获得“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等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