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鹏
“虽然只有几千元钱,但吴法官让我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感受到司法工作者的认真负责、严明执法的态度,吴法官是为民解忧、暖人心的好法官。”近日,一封感谢信送至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吴国潇手中,殷殷感谢之情流淌在字里行间。
原来,2020年7月,董某从原告卢某处购买了7000余元货物,由于当时董某资金不足,便出具欠条一张,承诺3个月之内偿还卢某剩余的6000元,然而直至2022年5月董某都未曾偿还,卢某多次索要,均遭董某恶语相向。无奈之下,卢某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经法院判决后,董某依然未履行责任,卢某便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吴国潇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董某送达执行文书,并对董某银行账户等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又多次致电董某希望其履行义务,对方却以关机、拉黑等方式逃避执行。于是,吴法官上门寻找董某。第一次上门时,董某见到法官态度嚣张,并表示自己身无分文,法院也不能将她怎样。法官耐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可能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出行、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面临被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因为6000元钱让自己陷入困境,实在没有必要……”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董某承诺15日之后偿还欠款。
然而,15日之后,卢某告知法官其并未收到欠款。吴法官遂再次上门,然而董某依然不愿还款。见状,法官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董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将这笔货款打入了法院执行账户中,干警立即将6000元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卢某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