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身份证号:64222119******0033)同志:
您与本单位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公司核查到你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锦江酒店(中国区)员工奖惩制度6.2.3.4中第13条和第16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你的社保由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在缴纳。现因劳动关系已解除,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有权给您办理停保事宜。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