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胡茜) 5月16日,甘肃一货车车主柴先生和司机张先生带着两面锦旗来到泾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将锦旗送到该中队民警辅警手中,对泾源交警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和专业能力予以认可和感谢。
5月5日,泾源县下着中雨,凌晨3时许,雨势渐大,张先生驾驶一辆满载水泥的大货车由甘肃平凉行驶至泾源县泾平公路500米处时,因道路湿滑发生侧滑,导致满车水泥泼洒路边,所幸张先生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未受伤。由于夜晚气温较低,加之手机丢失,张先生现场未报警,而是直接回家准备报保险公司理赔。经电话咨询,张先生才得知,若无事故现场照片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张先生随即拨打110报警,泾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发地位于宁甘交界宁夏界500米处,现场无监控设施,且因张先生未及时报警,雨水冲刷导致现场痕迹灭失。考虑到损失较大,大队领导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安排警力前往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和静宁县交警大队调取相关监控,认定张先生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事故,为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帮助其挽回损失1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