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金某某的判决生效时间是2022年3月1日,但是他到贺兰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的时间怎么是2022年3月22日,超出了社区矫正法规定的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的时间期限。”近日,贺兰县检察院通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型,发现4条社区矫正对象异常报到线索。
对此,贺兰县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到社区矫正机构调取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对社区矫正对象逾期报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4条线索反映的社区矫正对象未及时执行社区矫正客观真实,但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未及时接受社区矫正的原因各有不同。其中3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及时接受社区矫正是受疫情影响,另一名为外省人民法院逾期交付法律文书所致。针对人民法院逾期交付法律文书致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贺兰县检察院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