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小琴) 近日,彭阳县检察院收到彭阳县民政局回复,关于未成年人小美(化名)及妹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及生活津贴已获批准,次月起,小美姐妹将领取1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
4月中旬,该院“小白杨”检察官在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过程中了解到,未成年人小美的父亲于2014年因外出务工意外去世,母亲2022年改嫁,姐妹二人现由祖父抚养,家庭生活困难。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职责,检察官积极与彭阳县民政局沟通了解相关孤儿认定政策,走访联系相关村干部、小美祖父,详细掌握小美的家庭情况和监护现状后,并向彭阳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尽快落实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关爱救助,确保困境儿童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彭阳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进户核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和津贴发放审批程序,使小美姐妹得到及时救助,有效纾解困境儿童生活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