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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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尊敬的陈付兰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2019年12月决定购买我公司开发的长城惠兰园C区25#-3-02阁楼一套,并支付定金10000元,但至今未到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未缴纳剩余房款。现通知您于2023年6 月20日前至我公司缴纳剩余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我公司将另行销售该房屋。

尊敬的王海晓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2011年7月决定购买我公司开发的长城惠兰园C区32#-2-201住宅一套,并支付交定金5000元,但至今未到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未缴纳剩余房款。现通知您于2023年6 月20日前至我公司缴纳剩余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我公司将另行销售该房屋。

尊敬的张燕茹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2019年9月决定购买我公司开发的长城花园南区34#-1-601室住房一套,并支付定金30000元,但至今未到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未缴纳剩余房款。现通知您于2023年6 月20日前至我公司缴纳剩余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我公司将另行销售该房屋。

宁夏长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 2023-06-08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75483.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