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庞明) 今年以来,平罗县检察院从实际工作出发,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明确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控环节,规范该院内部控制管理的正确运行;印发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先后建立《办公用品管理规定》《食堂管理规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严格用款审批制度。严格现金管理,库存现金要符合规定,对收入的现金严禁坐支,决不允许以白条抵现金。各项经费报销活动必须经过“事前申请,事后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流程,逐级审批,严格把控风险,确保每笔财政经费的支出都符合财经纪律。
严格会计核算制度。会计人员对单位的资金、资产的运作、预期目的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会计法规定,对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做到管理有计划、收支有预算、消耗有定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实反映资金状况,明确展示资金流向,为院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管理数据和经济资料。
严格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和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加大监督力度,控制决策程序,并针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聘请宁夏和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院2017年至2019年账务进行检查,聘请宁夏有道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院2021年至2022年度账务进行审计,并逐步作为内控审计的常态化工作。
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的采购制度、审批验收制度、资产登记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制度。采购制度规定,参与政府采购必须成立采购小组,按照比价采购;明确规定专业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保管人员、部门使用人共同验收;登记制度要求,无论从何种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入账,做到账、物、卡相符;固定资产报废严格履行处置权限和报批程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