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01版)当我们拿到最后一名被害人的谅解书时,杨某表示感到深深的痛苦与内疚,为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真诚地为大家对自己的包容与谅解表示感谢。该案全部达成刑事和解。
我们将这起案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拟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我们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拟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释。听证员一致认为,应给予刚出大学校门的年轻人改过自新、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次听证会既严肃又温暖,严肃是因为杨某触犯了刑法应该受到惩罚,温暖是因为她退还了赃物并真诚悔过。最终,检察机关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办完该案,我想,给一个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一线生机,挽救一个家庭于危难,或许比机械司法,草率动用刑罚,更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应该把刑罚看成社会治理的最后手段,对一些轻罪、犯罪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尽可能地发挥审前分流的作用,以此彰显司法的温度,释放司法的善意。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