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崔相如 文/图
2022年以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坚持以保障发展为要务、以司法为民为中心,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方面狠下功夫,探索创新“1+1+N”模式,聚焦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采取多项措施,紧紧依靠府院联动,不断强化“行政审判+市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合力,持续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各部门齐发力开展争议调和,用情用心用力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实质性化解,全力提升化解工作实效,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参与融入推进平安建设,竭力为百姓解难求公道,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和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大武口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向市县区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委派10件行政争议案件,成功化解8件。今年截至目前,共向市县区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委派案件18件,成功化解6件。
“一个中心” 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2014年9月12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交警部门于2015年1月8日依法吊销驾驶证,其本人知晓处罚决定。随后,王某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向其进行信息公开为由,向大武口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交警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中,大武口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认为事实清楚、案由简单,适合委派进行化解,遂将此案委派至石嘴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调解处理。
石嘴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接案后,在跟案法官的指导下,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交警部门于2023年4月17日向王某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最终,原告王某以该案经石嘴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化解,原告的诉讼目的已经实现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23年5月11日,大武口区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据大武口区法院办案人员介绍,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要求,该院依托市县区4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畅通政府、法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动渠道,将法院审理裁判职能与政府社会治理职能有机结合,积极促进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市县区4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均设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由专职律师、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援助工作人员坐班,采用“统一受理、联调联动、多元化解”运行模式,推动行政案件由个案调解、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配合、各调解组织参与”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新常态。
同时,在立案前对每件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或行政机关能主动自我纠错的,交由行政机关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组织协调或自我纠错,促使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案件,有效避免当事人诉累,减轻诉讼成本。坚持大力实施“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五心学院”基层治理教育实践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报告宣讲讲座30余场次。
“一个方案” 彰显为民情怀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受理王某等5人分别起诉某镇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案件。立案后,案件承办人通过审查当事人起诉材料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经分析研判,认为该5起案件适合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方式处理。取得当事人同意后,大武口区法院向惠农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委派上述系列案件。
案件委派后,跟案法官积极联系惠农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并邀请惠农区检察院进行监督并参与上述案件化解工作。工作中,大武口区法院以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为目标,秉持一揽子解决行政争议化解思路,切实考虑老百姓急难愁盼,积极协调惠农区相关政府部门,就该案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相对人希望解决的行政补偿事宜提出初步化解思路。后经各方共同努力,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理,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
近年来,大武口区法院联合政府、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建立法院主动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行政争议联席会、研讨会、总结会等常态化会议制度,通过“一季一会”“一案一研”“一年一结”的方式,着力打造“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府院联动新格局。改革行政审判模式,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改变书面审查方式,实行听证机制,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建立纠错通报制度,政府、法院、检察机关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等情况。针对行政诉讼中可化解的案件,采取“一案一方案、一案三跟进”措施,邀请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化解。截至目前,已化解一批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协议等案件。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制度,随案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并定期向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负责人长期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N条渠道” 解决急难愁盼
今年,大武口区某合作社分别起诉大武口区某局、某街道办履行行政协议案件。起诉人向大武口区法院申请立案时,该院及时启动分析研判程序,了解案件成因,并向起诉人释法明理,评估诉讼风险,引导起诉人选择协调化解方式解决纠纷。起诉人提交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申请书后,及时向大武口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委派上述案件。
大武口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收到案件后,积极主动联系跟案法官,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第一时间与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取得联系,并多次组织召开由法检两院和被诉行政机关参加的协调会议。最终,在争议化解中心和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起诉人与被诉行政机关达成和解,被诉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给付义务。
针对重大案件、重大改革、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大武口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行政庭庭长陈美荣“五心和十二调解法”融入行政审判工作中,设立“陈美荣法官工作室”“陈美荣语晴室”,邀请代表委员、法律工作者等群体在法院设立专业化调解工作室,解纷方式由单一审判机关向社会联动转变。强化对行政案件的释法说理及协调化解工作,助推行政争议化解“多轨运行”,努力构建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为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调解为辅的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行政争议化解大调解”的工作格局。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管理措施制度。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合力,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开展“送法进机关”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常态化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今后,大武口区法院将持续推动党建引领审判工作,运用“1+1+N”模式,聚焦诉前、诉中、诉后环节,积极做好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服务平安石嘴山、法治石嘴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