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秀丽
万物竞秀,迎夏而立。
6月8日,由福建省司法厅和宁夏司法厅主办的“山与海”闽宁普法工作交流研讨会气氛热烈。福建省司法厅、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大学、宁夏司法厅、宁夏普法工作培训班学员逾百人济济一堂,探寻新时代普法工作发展之路。
这是一次跨省交流、思想碰撞的“双向奔赴”,长见识、学经验、取“真经”,谈思路、找对策、忙“充电”,注定成为新时代普法工作领域“山海情”发展交响曲中最澎湃的乐章。
(一)
如何全面准确地把握普法理念的重大意义、形势发展、创新观点,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关于普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是司法行政人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个大课题。
出台《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建立“1+3+X”学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研讨交流会上,宁夏的做法受到关注。
“我们聚焦统筹协调,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拓展。守法普法工作被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等制度,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加强落实普法责任的制度约束”;
“我们聚焦重点人群,公民法治素养全面加强。印发《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明确‘1+3+X’学法内容清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区18万人参加考试,全国普法办全文刊登清单制度。各中小学校开展‘互联网+教育普法宣传’活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组织全区60万名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法律知识学习。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覆盖至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
“我们聚焦法治实践,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创新建设法治社会实践站,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统筹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所站交单’的‘四单’服务模式。深化‘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重点围绕精准选拔、培训、使用和管理等开展试点,因人员特点施策,因纠纷类型施策”。
宁夏坚持“创新发展推动高质量普法”理念,实招频出,使得普法工作这张名片熠熠生辉。(下转02版) (上接01版)
(二)
27年来,福建响应党中央号召,聚焦宁夏所需、倾注福建所能,把宁夏的事当成自己的事,闽宁协作由单向帮扶拓展为共同发展,由资源帮扶拓展为深度协作。如何在推动普法工作方面展现新作为,在完善普法协作机制方面探索新模式,山海携手探索闽宁普法协作新路子?
这是一个“赶考之问”,昂首奔跑在新的赶考路上,需要找准发展坐标,顺势而为、主动作为。这是一个“落实之问”,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需要谱写新篇章、取得新突破、再创新辉煌。这是一个“担当之问”,闽宁普法协作搭建的全新平台上,不断迈上新台阶的过程中,更应该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带着对这一主题的认真思考,发言交流中,与会人员瞄准问题出对策,让交流研讨会干货满满。
“创新法治品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我们的‘蒲公英’法治品牌突破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普法,有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智慧管理,创新推出‘人人志愿参与普法’新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由‘政府主导’向‘群众共创’转变”;
“‘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探索解决法治‘最后一公里’的核心问题,打通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桥梁,让普法成为一种互惠合作、民主沟通的机制,让‘普法好不好由群众说了算’成为评价风向标”;
……
会议结束,每名与会人员心里都有了一个渐渐清晰的概念:能为必可成,一切皆可期,加强闽宁协作,续写新时代普法工作领域“山海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