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丁) “您好!是闽宁派出所交警中队吗?我驾车在110国道上正常行驶时,前挡风玻璃被一辆大车上掉下来的石子砸破了。”近日,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到一女士报警求助。
民警到现场了解得知,王女士驾驶车辆途经110国道,与一辆大货车会车时,自己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被大货车上掉落的石子砸破了。通过调取和查看王女士车辆行车记录仪中的视频,民警确定了大货车车牌号,随即联系车主,详细询问了其车辆信息、事发时行驶位置及车辆拉载物品,经比对,确定该车辆就是致使王女士车辆前挡风玻璃破损的大货车。
核实清楚信息后,民警询问大货车车主的位置,得知其已驾车驶出永宁,正前往送货地。民警便将王女士车辆受损情况告知了该车主,并将行车记录仪视频发送给对方。看到视频后,该车主表示自己没有注意到车上掉落东西,愿意承担王女士车辆损失。民警随即将王女士的联系方式告知大货车车主,让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处置。
几分钟后,王女士给民警打来电话说:“对方车主已经联系我走保险流程了,没想到警察工作效率这么高,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民警提醒王女士,驾驶过程中要注意与大车保持车距,保证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