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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开展“三个一”环保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周亮亮) 近日,固原市中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三个一”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当庭调解一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被告朱某系原州区居民,因取土采砂行为造成案涉耕地被破坏。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围绕焦点进行举证及辩论,最终被告朱某当庭赔礼道歉,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固原中院通过司法裁判持续回应民生关切,保障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过程。

发出一份环境保护倡议书。“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的最基本需求,拥有美好的宜居环境是每个人的殷切期盼,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固原中院、隆德法院、泾源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发出环境保护倡议,引导大家低碳生活、绿色出行。

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在固原丝路广场,固原中院干警以具有典型意义的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例为素材制作展板、宣传彩页,一边发放、展示,一边回答现场群众咨询,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群众通过身边的案例了解法律知识,呼吁群众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共建美丽宜居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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