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22执1793号
江波、王历、高劲松、银川一秀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王宁、韩莉、银川萨法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银川时速一千商贸有限公司、周春玲:
本院执行的(2022)宁0122民初2494号民事判决书,即申请执行人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波、王历、高劲松、银川一秀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王宁、韩莉、银川萨法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银川时速一千商贸有限公司、周春玲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高劲松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宝湖天下5号楼9号营业房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宁0122执1793号执行裁定书、(2023)宁0122执179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3)宁0122执1793号通知书,通知你们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10时到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确定评估机构;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10时到评估拍卖标的物现场确认、勘验标的物;于2023年8月28日到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以上通知时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贺兰县人民法院
刘怀生、刘伏生、宁夏华胜通劳务有限公司、赵丽玲:
本院受理的宁夏广元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刘怀生、刘伏生、宁夏华胜通劳务有限公司、赵丽玲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宁0106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怀生名下位于青铜峡市邵岗镇小邵公路东(产权证号:青铜峡房权证青铜峡市邵岗镇字第10026790号、土地证号:青国用2008第0130号)房屋及土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现公告通知你们于2023年7月15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1室选定评估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304室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收到评估报告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如无异议于2023年8月18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201室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本院将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在淘宝网进行拍卖。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杨华:
本院受理的宁夏和宏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华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宁0106民初720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杨华名下车牌号为宁CU0200号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现公告通知你们于2023年7月15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1室选定评估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304室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收到评估报告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如无异议于2023年8月18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201室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本院将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在淘宝网进行拍卖。
银川市金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