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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法院

找准普法“小切口”做实为民“大文章”

6月12日,西夏区法院法官杨晓辉(左二)在玫瑰园社区“枫桥式共享法庭”开展普法宣讲。 本报通讯员 王子昱 摄

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向社会公布20个法治社会实践站,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榜上有名,也是宁夏法院系统唯一一个。近年来,西夏区法院聚焦群众新期盼新要求,扛实“八五”普法责任,开启“法治文化浸润民心、滋养社会”模式,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法治社会实践站落地落实。

以法动人,诉前调解释法

“终于拿到房产证,这回住着踏实了。感谢法官的调解,在家门口就把我的事情解决了。”近日,西夏区居民刘女士向西夏区法院法官贾园园表示感谢。

11年前,刘女士购买杨先生的房屋,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最近刘女士要求杨先生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要支付5000元才协助办证,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原来,这些年间,杨先生曾要求过刘女士办证过户,但都错过了时间,最终导致杨先生以较高的税率购买了新房,故而要求刘女士支付差价。

社区接到纠纷后,“枫桥式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当即联系巡驻法官贾园园。详细了解情况后,贾园园发现双方之所以争执不下,在于都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且互不相让。贾园园从双方投入精力成本、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耐心劝解,最终两人认识到了彼此的失当,也打开了心结。法官随即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让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保护,刘女士当天下午就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产权证。

近年来,西夏区法院转变理念——“由纠纷解决的专门机构向组织推动纠纷解决的专业平台转变”,在9个镇街全覆盖设立审务工作站,依托审务工作站推出“诉源治理1+N”品牌,在加强联动、合力解纷的前提下细分法治服务的供给形式,引导各方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诉前、诉外。注重在调解的过程中嵌入普法工作,加强案件释法析理和答疑,让矛盾纠纷化于违法、止于未诉。

以法为媒,巡回审判讲法

积极参与辖区法治培训的同时,西夏区法院定期在诉讼案件中选取社区、农村多发常见的离婚、赡养、土地使用权流转、相邻权等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把具有普法意义的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

今年4月,经过先后4次调解,历时近两个月时间,一起涉及1100余户业主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在西夏区法院调解成功。考虑到本案涉及群体性纠纷,法官邀请涉案业主代表及代理律师、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管及代理律师,还请来了西夏区物业办主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高管等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法官从法理、情理、社区共建等角度细致地跟各方沟通,最终促成和解。用办案法官田丽丽的话说:“这是一起很典型的示范性裁判的案例,对减少群众诉累、优化办案流程、普法释法普及,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西夏区法院探索建立“司法组团+个性定制”对口服务保障机制,法庭与院内庭室联合组团,精准对接辖区对口单位法治需求,对辖区单位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合议庭,选择事关乡村发展、乡风培育等典型案件,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助推文明乡风建设。

以法服人,精准案例说法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6月9日,西夏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莉应北方民族大学邀请,给该校百余名法科学子带来了一堂“毕业生初入职场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专题法治课。

课堂上,李莉通过鲜活的案例,从法官说法、法条链接、法官提示三个方面分别介绍了遭遇虚假招聘、谨防非法中介、填写入职登记表需要注意的情况。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想辞退就辞退?服务期未满跳槽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同学们纷纷提出问题,李莉则引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予以一一回应。

“谁执法谁普法”——西夏区法院坚持以“案”说事,以“案”普法,利用“线上+线下”双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法服务。

“我们通过法官巡驻社区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法治讲堂、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等,实现‘点对点’‘面对面’零距离普法。”西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介,打造“析法说典”“晓法君”“李莉谈劳动”等特色普法品牌和“法护蓓蕾”法治教育基地,将典型案例、法律细节、小案件背后隐藏的大道理以鲜活的案例呈现,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沉浸式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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