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剑波) 6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2023年,我区将全面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提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覆盖率,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衔接机制,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一步健全各类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到2025年,我区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执法,构建区市县上下贯通、总详专有效衔接、编审督协同推进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全区将出台严格耕地保护落实党政同责实施意见,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完善推进区市县乡村和村民小组“六级”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形成自治区统筹、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落实专项资金,实施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葡萄、枸杞等非粮作物的有序调整退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严格履行生态保护红线审查管理职责,引导项目建设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相关规划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落实国家有关空间准入规则,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