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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 完善机制

红寺堡检察院“党建+业务”互融互促双提升

红寺堡区检察院党员干警在红寺堡区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公园开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资料图片)

本报通讯员 杨志辉 王加静 文/图

近年来,红寺堡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理念,以“党建引领、活力检察”党建品牌为牵引,不断创新“党建+检察”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三强化、四融入、六联创”工作机制,结合自身优势和定位,找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夯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底子”

该院强化政治引领,采取“135N”模式,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坚持把党建工作“渗透”到检察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为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将“党建+”模式融入检察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任务,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季汇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实行工作“清单化”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条线)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在全院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融入”,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路子”

该院融入“服务大局”。以“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平安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能动履职,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533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办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4件50人、“保护伞”案2件2人,社会治理类案件92件,为维护地方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融入“组织建设”。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吸收业务骨干进支部班子,强化党组织力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创新党建业务融合形式,组建党员先锋队、公益先锋岗、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社区共驻共建、帮扶济困等实践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2020年以来,党支部星级实现“三连升”,成功晋升为“五星级”,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红寺堡区“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融入“队伍管理”。以“积分制”和“五比五争”活动为抓手,建立“双导师”“以老带新”青年干警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提升和司法考试培训,增强青年干警能力素质。2020年以来,该院5人考取在职硕士研究生,18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8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获得国家级表彰,600余篇(条)经验做法、调研文章在《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该院融入“文化建设”。依托“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检察特色”优势,把党建文化、检察文化与移民文化特色紧密结合,打造了“五室两廊一基地”文化阵地,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催生了鲜活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自治区五好检察院”“自治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数十项荣誉,是对红寺堡区检察院的肯定和鞭策。

“六联创”,擦亮党建与业务融合“牌子”

该院创新“党建+检察”工作模式,开展“一条线一特色”品牌联创。“惩治同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注重以人为本、传递司法善意、促进社会治理,画出社会和谐更大“同心圆”。组建简易速裁办案组,集中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28件。对42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惩治教育罪犯,维护一方安宁;“红检‘益’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打造“支持起诉为民撑力、民行监督助民为公”工作格局,解决“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通过“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道路交通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高效推进案件办理。

2020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3件,立案并启动诉前程序20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3件,整改率100%。通过办案监督行政机关收回植被恢复费和生态修复资金共281万元。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拍摄的《检察官讲办案故事》微视频获自治区检察机关“三微”作品优秀奖。

通过“案芯管家”打造数字服务中心。借助智能化方式,使案件管理和办案实务相融合、案管服务和法律监督相融合,促进服务管理规范化、法律监督体系化。202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41件、发现纠正案卡错误198项,完成检察官业绩考评9次、律师互联网阅卷118件、异地阅卷1件。“‘五心’凝聚、‘检’筑和谐”,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12309检察服务功能,推行“点单式”检察官接访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2020年以来,共接收来信来访408件、12309热线64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72件,七日内结果性回复236件,3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妥善化解涉法涉诉案件5件。“红心铸检 共护未来”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区”为抓手,探索“123456”工作思路,推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衔接,着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亮点经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司法救助40余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例和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类案例被评为自治区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全国推广,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三联助矫,确保三零”助推矫治质量提升。通过信息联通、基地联创、制度联构,确保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工作中,零案件、零上访、零事故。2020年以来,建立监外执行档案182人。针对社区矫正机构考核不规范、矫正对象漏管、入矫宣告不规范等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件、检察建议书17件,均已回复并采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2020年度获全市检察业务考核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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