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马涛) 6月15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六调研组围绕“统一法律适用、类案检索工作机制问题研究”,到宁夏三级法院开展调研。
调研组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听取了智慧法院建设情况汇报,观看了类案检索平台演示,并召开三级法院工作座谈会,就加强类案审判指导、类案检索机制平台运行,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自治区高院汇报了宁夏法院类案检索平台建设应用情况及类案审判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了银川市两级法院相关工作情况,宁夏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及全区法院部分员额法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到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镇北堡法庭、固原市原州区法院、泾源县六盘山法庭、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忠市利通区法院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并与基层一线办案法官就类案检索和统一裁判尺度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肯定宁夏法院在积极发挥统一法律适用示范带动作用,着力研究解决审判工作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审判领域裁判尺度和标准统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调研组指出,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开展类案裁判调研,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重大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课题调研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对同案不同判、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剖析,全面总结梳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类案检索机制,从完善类案检索工作机制、建立类案检索案例库、更新升级类案检索平台等方面寻找构建类案检索长效机制,促进统一法律适用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类案审判指导、规范审判自由裁量权行使、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破解之策,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