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民终1863、1866、1867号
银川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四维金盾中天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宁夏四维金盾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上诉李建民、漆丁川、唐虎与你们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三案,经多方查证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监督卡、庭审意见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区404法庭开庭合并审理上述三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5003号
宁夏丰润地热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宕昌县浩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宁夏丰润地热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336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2年12月22日的利息2599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12月2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欠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加收50%计算);一、二、三项诉讼请求计15959元;四、本案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宁夏华睿翔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永禄、商恩柱与被告石嘴山市合庆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与你方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孙永禄、商恩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孙永禄、商恩柱上诉状,上诉状主要内容:1.依法撤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22)宁0202民初3179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判令不得追加孙永禄、商恩柱为(2021)宁0202执731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张小阳:
本院受理原告马青龙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宁0522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张小阳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马青龙为其履行担保责任返还的借款本息计49161.4元,并支付利息1943.92元;案件受理1030元,由被告张小阳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海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海原县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693号
李龙:
本院受理康志斌诉李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5民初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龙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康志斌借款8295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