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世伟 张怀民 马涛 马琳 刘炳宇
5月18日,六盘山下,鸟语花香,绿草如茵,循着一路欢唱的溪流,记者跟随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原州区开城镇黑刺沟村清水河的源头。五六十平方米的铁围栏里,几处泉眼汩汩地涌出清水,蝌蚪在水中游来游去,涌泉汇成一股碗口粗的溪流向下游奔去。查看围栏完好无损后,检察官在栏杆上钉上“清水河县级河长公示牌”,公示牌上原州区县级河长、警长、检察长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目了然。
近年来,原州区检察院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充分运用磋商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加强清水河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确保“一河清水”汇入黄河。
“河长+检察长+警长”推进源头治理
清水河发端于黑刺沟村,一路向北跋涉320公里,在中宁县泉眼山汇入黄河,是我区境内流入黄河流域面积最大、最长的支流。
5月18日,原州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浩邀原州区水务局、河长办、公安分局开城派出所负责人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定期巡河机制,调研清水河源头流域治理情况。
在黑刺沟河道里,大家一边走,一边嘱咐随行的村委会负责人,加强河道管理,防止水源遭到污染。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地一域之事,更非一时一日之功。近年来,原州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清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力度。2020年以来,该院共发出清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建议6件,行政机关全部书面回复采纳整改到位。先后参与“河长+检察长+警长”巡河9次,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8.55公里,清理河道污染物31吨,恢复治理水域6.6亩,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6处。清理非法取水设备6处,关闭“自备井”35处,对发现的1处养殖废水排放口予以封堵,关停违法养殖场3家。
“检察+行政”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2018年3月,原州区检察院全程参与清水河治理专项行动,并与有关单位召开现场联席会议,解决执法涉及的法律问题。2019年1月,“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启动,原州区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加强对辖区清水河、茹河、葫芦河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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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该院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张易镇葫芦河流域闫关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严重污染河道水质,遂向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与原州区水务局、张易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葫芦河沿线各村开展河道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宣传,聘请河道清洁专业服务公司承担河道日常保洁,组织群众参与到常态化清洁中来。原州区水务局对违反河道管理规定倾倒垃圾、堆弃废料等侵占河道污染河道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罚,确保河道内无垃圾倾倒点、无漂浮垃圾、无堆弃废物。
随后的一个月里,张易镇葫芦河流域共清理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23吨,清理零星废弃物料堆弃点18处,制止河道违法倾倒垃圾行为30余起。同年4月,原州区政府组织河长办相关人员在张易镇召开河道治理现场观摩会,推广张易镇河道治理模式。
以“我管”促“都管”强化系统治理
2021年10月,时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的曾宪斌来到清水河原州区三营段巡河,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河道治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护得一泓清水入黄河。原州区检察院聚焦三营镇清水河河道管理区域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调查发现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不当的问题,向三营镇发出检察建议。三营镇迅速行动,对发现的养殖废水排放口予以封堵,将废水集中收集并入村污水管道,设置污水禁止排放警示牌,指导畜禽养殖农户科学养殖,规范养殖污水处理。
2022年5月,原州区检察院与原州区水务局、清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宁夏六盘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宁夏瑜睿建材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的“自备井”取用水情况进行检查,摸排梳理企业已使用管网水但未取得用水权证、“自备井”已取得取水许可证但未安装计量设施等情况,建立相关问题工作台账。通过专项检查,以“我管”促“都管”,提高原州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促进原州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协调有序发展。
2023年5月初至12月底,原州区检察院与原州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取水等八类违法取用水问题,强化水资源监管,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原州区检察院将深化检察机关纵向、横向一体化履职办案机制,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三重合力,以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解决清水河流域河湖污染治理,全力守护清水河水清岸绿。”黄浩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