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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检察能动履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常态化组织在校学生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开展酒店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检查活动。

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

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杨佳俊 石浩 文/图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

近3年来,平罗县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适应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坚持能动履职,狠抓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方位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推社会治理与平安平罗建设。

强化刑事监督职责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

不断强化刑事监督职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权益并重。与平罗县公安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案告知、提前介入、保护联动合作机制,协同设立“一站式”办案专用场所,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人身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工作。

2021年以来,能动办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案件18件,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通过“一站式”办案场所高质量开展取证和救助工作。综合运用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异地协作等多元化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给予救助100余人次。通过对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共同组成帮教团队,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观护帮教,帮助44名涉罪未成年人放下心中枷锁,树立正确人生目标,顺利回归社会和学校。

积极推动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会议,分析全县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形势,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为全面预防和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奠定良好基础。

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促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通过“日常+专项+巡回”的检察监督模式,对辖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日常检察10次、专项检察1次、巡回检察2次,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4件,检察建议3件,有效保障了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领域的正确实施。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力度

依法做好保护工作

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监护、继承、人格权纠纷及抚养费优先执行等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积极探索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支持起诉适用条件和工作方式。

2021年以来,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执行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3件,依法能动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10件,对2件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的民事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让检察监督更有温度。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园安全治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落实、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5份,紧密结合监督办案,前移司法保护关口,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机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推进公益诉讼监督

构筑良好社会环境

以监督“两法”落实为抓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先后开展娱乐场所、宾馆、酒吧违规接纳和招用未成年人、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烟酒、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工作、校园周边窨井盖安全、校车安全等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23年伊始,该院积极制定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畅通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线索举报途径,调动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源头治理。2021年以来,通过规范调查取证、组织公开听证等形式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公益诉讼案件数量、质量逐年稳步上升。

结合发案实际情况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选派16名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结合国家安全教育、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内容,积极开展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百余场次,发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学生自护手册》《家长监护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近万名学生及家长受到法治教育。

与县教育体育局召开专题座谈会3次,专题研究学生法治教育、校园安全等工作,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法治宣传、预防性侵害教育、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对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4300余人次,切实将“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春秋季校园内外安全检查、各类涉未成年人场所检查10余次,助力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机制。督促医疗、教育系统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22件,达到有效及时发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良好效果。

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夯实家庭教育防线,为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0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1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平罗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强化能动履职,持续做好犯罪预防、观护帮教、司法救助、公益监督等相关工作,在犯罪预防、创新机制、推动治理方面积极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开展犯罪预防,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的法治教育,始终坚持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关爱保护权益同发力,扎实推进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等工作,全面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共同做大做实这个“同心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依法打击、帮教观护、犯罪预防、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更多的未成年人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帮助他们系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努力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平罗建设深入开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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