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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检察院护得一泓清水入黄河

(上接01版)

2019年3月,该院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张易镇葫芦河流域闫关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严重污染河道水质,遂向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与原州区水务局、张易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葫芦河沿线各村开展河道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宣传,聘请河道清洁专业服务公司承担河道日常保洁,组织群众参与到常态化清洁中来。原州区水务局对违反河道管理规定倾倒垃圾、堆弃废料等侵占河道污染河道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罚,确保河道内无垃圾倾倒点、无漂浮垃圾、无堆弃废物。

随后的一个月里,张易镇葫芦河流域共清理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23吨,清理零星废弃物料堆弃点18处,制止河道违法倾倒垃圾行为30余起。同年4月,原州区政府组织河长办相关人员在张易镇召开河道治理现场观摩会,推广张易镇河道治理模式。

以“我管”促“都管”强化系统治理

2021年10月,时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的曾宪斌来到清水河原州区三营段巡河,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河道治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护得一泓清水入黄河。原州区检察院聚焦三营镇清水河河道管理区域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调查发现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不当的问题,向三营镇发出检察建议。三营镇迅速行动,对发现的养殖废水排放口予以封堵,将废水集中收集并入村污水管道,设置污水禁止排放警示牌,指导畜禽养殖农户科学养殖,规范养殖污水处理。

2022年5月,原州区检察院与原州区水务局、清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宁夏六盘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宁夏瑜睿建材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的“自备井”取用水情况进行检查,摸排梳理企业已使用管网水但未取得用水权证、“自备井”已取得取水许可证但未安装计量设施等情况,建立相关问题工作台账。通过专项检查,以“我管”促“都管”,提高原州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促进原州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协调有序发展。

2023年5月初至12月底,原州区检察院与原州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取水等八类违法取用水问题,强化水资源监管,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原州区检察院将深化检察机关纵向、横向一体化履职办案机制,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三重合力,以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解决清水河流域河湖污染治理,全力守护清水河水清岸绿。”黄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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