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宁0106执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艳梅与被执行人唐继锋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继锋,男,1982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东小区3-1-301室。身份证号:640103198202120618 执行案号:(2023)宁0106执3号 执行依据:(2022)宁0106诉前调确394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775480元(含执行费1048元,暂不含利息、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线索:被执行人唐继锋的下落,以及唐继锋名下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唐继锋的下落,并协助本院控制住被执行人唐继锋,给予奖励1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唐继峰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并协助本院扣押、控制该财产,按上述财产执行变价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951-4018185 联系人:杨毅 举报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执行局302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7日

--> 2023-06-28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78130.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