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丽娜与被执行人陈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琛,女,1983年4月7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荣华园6-2-11B。身份证号:640102198304070328 执行案号:(2022)宁0106执恢998号 执行依据:(2015)金民初字第235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81011.50元(含执行费1099元,暂不含利息、迟延履行利息)。 举报线索:被执行人陈琛的人身线索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被本院查明并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除外)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琛的下落,并协助本院控制住被执行人陈琛,给予奖励1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琛名下财产,按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的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注:本公告发布于宁夏法治报、金凤法院微博、金凤法院微信。 举报电话:0951-4018068 联系人:王强 举报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执行局216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宁0106执恢998号

--> 2023-06-28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78134.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