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我喝的不多,骑摩托车没啥影响……”6月23日零时45分,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街与永康路路口处时,被交警查获时如此声称,但该男子接受酒精呼气检测的结果竟为231.0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端午节期间,石嘴山市交警分局开展“降事故、保安全”重点违法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以强有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将最大警力投放至路面,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查等组织方式,最大限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点违法。
6月24日零时49分许,一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男子,在大武口区山水大道渔人码头处被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该男子声称在隆湖喝完酒后,心存侥幸地认为没人查,该男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6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当日2时16分许,在惠农区康乐路与广西路交叉路口处,一男子驾车被惠农交警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询问,该男子称开车去探望朋友,期间经不起劝酒,喝了一些酒,觉得自己还很清醒就开车回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统一行动中,石嘴山交警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重点查处逆向行驶、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超员载客、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对查处的突出交通违法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行动期间,累计出动警力434人次,警车108辆次,设置检查点位32个,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68起,其中酒驾3起、醉驾7起,超员7起,超载29起、无证驾驶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