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7月3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国务院、自治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进行宣讲培训。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对问题隐患要坚持“零容忍”态度,按照“查、改、督、销”要求,全环节抓好整改,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
要树牢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站位,按照行动方案,一体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靶向发力,紧抓重点任务、紧抓排查整改、紧抓宣传教育,牢牢把握安全防范主动权,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凝聚攻坚合力,严格落实党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加快构建责任体系,拧紧责任螺丝,拉紧责任链条,保障工作执行有力、一抓到底、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对照《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细化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重点做好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及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梳理建立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台账,建立定期调度、报告、通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跟进整改落实措施,确保问题按期销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统筹推动本单位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逐项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方案、实化措施、责任到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消除“小隐患”、解决“小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