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7月3日18时50分,银川市民马女士报案称,其在银川市BRT满城街站乘坐102路公交车,车辆从通达街站向立交桥站行驶过程中,同车一男子摸其臀部,被其大声喝止。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值班民警随即调取公交车内及周边视频监控,确认马女士报警属实。民警在对公交车内视频监控分析研判的同时询问了在场证人,固定了相关证据。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该嫌疑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趁人多拥挤对受害人实施了猥亵。
经调查,33岁的违法行为人朱某系无业人员,为了寻求刺激,在公交车上实施猥亵行为。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猥亵滋扰他人不仅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违法犯罪人员因对受害人的人格权造成侵害,还需承担民事责任。警方呼吁广大乘客,在本人或他人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制止、勇于揭发,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或向他人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