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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组织交流轮岗95人次,互派干部挂职20人次,组织跟班学习锻炼65人次,9名上级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到基层检察院入额任职,通过多岗位历练锻造实干担当干部。这是自治区检察院畅通干部成才渠道的举措之一。
自治区检察院着力多元化培育,积极实施“青年检察人才育才工程”,定期举办政治轮训、年轻干部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检察官大讲堂”等活动,全面推动年轻干部政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多层次储配人才,建立政法专业及政法工作经历年轻干部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年轻干部库、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副职、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副职优秀年轻干部“一职三备”备选人选储备库等3个人才库,储备“80后”年轻干部533名。同时建立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巡回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6个人才库,储备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技术专家等34人,进一步扩大年轻干部队伍“蓄水池”。
用足机制,为年轻干部成长压实担
陈玲曾作为自治区检察院专班成员全程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因表现突出获评“全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经过这番历练,她被任命为自治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肩负更重的责任。
近年来,通过自治区检察院建立的年轻干部考察与重大任务同步启动机制,胡雅君、陈玲等一批在司法办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一线知重负重、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
与此同时,自治区检察院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宁夏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在“考实、评准、用好”上持续发力,建立“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2022年以来,该院选拔任用、晋升职级的54名干部中,年度考核为“好”等次2次以上的共41名,占75%。
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自治区检察院把“严”的基调贯穿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全过程,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检察官权责清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紧盯干部提拔晋级、遴选入额等节点,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