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205民初1183号
陈晓辉:
本院受理原告惠农区张丹副食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5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河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1088号
刘宝军:
本院受理原告万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205民初10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宝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万河借款本金3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150元,由被告刘宝军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10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吴奇恩:
本院受理原告常梦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5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常梦丽要求与被告吴奇恩离婚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红果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材料,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马凯龙:
本院受理原告贺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5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马凯龙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贺龙支付欠款16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红果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材料,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吴建科:
本院受理原告高建云诉被告吴建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与举证期为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