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毓琛
暑假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光,同时也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高发时期,一定要重视交通安全。
13岁女孩骑车闯红灯逆行被撞
7月8日7时25分许,13岁的女孩小双(化名)骑自行车经过银川市北京西路与轻纺巷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李某所驾车辆碰撞,造成小双受伤、两车受损。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西夏区一大队民警调取视频发现,小双骑自行车未靠右侧通行,到路口时她只看了左侧方向的来车,没有观察右侧道路情况,也没有看信号灯,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14岁女孩骑电动车逆行被撞翻
“孩子才14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而且还逆行、不戴安全头盔,幸亏头没受伤。”近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隆湖交警大队民警对事故当事人的家长说。
当日,大武口区隆湖大道星光村路口处发生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停靠在路口处,一个女生躺在不远处的绿化带里,胳膊受伤不能动弹,物品散落一地。民警见状立即拨打120,将受伤女生送至医院。后经诊断:该学生胳膊骨折,腿部不同程度擦伤。
据了解,当日马某驾车在行经该路口时的车速并不快,当突然发现妥某逆行的电动车出现时,轿车已经躲避不及,致使事故发生。最终,妥某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且逆行、未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马某驾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承担同等责任。
3名少年骑乘一辆电动车酿事故
孩子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多人骑乘一辆电动车的现象时有发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因车身过重、惯性增大无法及时制动,极易引发事故。6月底,西夏区马场路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调取监控显示,一辆黑色小轿车沿马场路由北向南行驶,一辆电动车紧跟其后,而电动车除了驾驶员之外还乘坐了2人。经过减速带时,黑色轿车稍有减速,电动车没有来得及刹车发生轻微碰撞后倒地,3名骑乘人员瞬间摔倒。
经核实,电动车驾驶员邵某未满16周岁,还搭载2人,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由于车身过重,且在行驶中又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发现危险紧急刹车时无法及时制动,导致事故发生,所幸3人的伤势均无大碍。邵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八)项相关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暑假期间,孩子外出活动的时间增加,但因尚未成年,判断力、控制力差,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缺乏应变能力,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家长一定要重视孩子的暑期交通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