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自治区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和人选确定等工作,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保障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序开展。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所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密切联系村居(社区),做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动员宣传、信息采集核查等工作。我区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于7月份启动,10月底完成。今年至2027年,根据市、县(区)人民法院的具体需求进行增补。目前担任人民陪审员未满5年的,可继续担任。
《方案》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增强对选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选任各个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要将选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时限要求和工作步骤,不折不扣地推进各个环节的落实。及时、准确核查相关材料,真实、客观反映工作效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工作阶段组织指导、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理顺工作衔接链条,切实在多个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协助破解难题,促进经验转化。司法行政机关负起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各项任务的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