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对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黄占友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642222********2231,档案编号:642200020620,准驾车型:A2),处以吊销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办案机关多次联系前来办理告知程序,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来办理,现向社会公告,请你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我大队将呈请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吊销。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0953-2051060
孙家滩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