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经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评估,对银川市区内部分街巷的道路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调整,自2023年 7月23日零时起,取消以下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一、取消凤仪路(正源街至灵水街)北侧机动车道内35个免费停车泊位;
二、取消长城路(正源街至唐徕渠桥)两侧人行横道内施划的35个免费停车泊位个;
三、取消大有巷(宁安街至庆丰街)北侧机动车道内68个免费停车泊位。
特此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3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