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秀琳 强莹莹) 近日,利通区检察院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共同对辖区内渠道边防溺水设施、标识进行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将防溺水宣传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检查组用时两天,沿东干渠、汉渠、马莲渠、秦渠(利通区段)对沿线渠道防溺水设施逐一进行排查,实地查看渠道危险水域警戒线、警示标牌、救生圈、救生竿、救援绳等设施配置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救援设施、发现险情能否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及重点区域桥梁防护栏是否规范设置。通过排查,发现上述渠道每隔500米都有水域管理部门设置“禁止游泳”等标识,辖区政府、学校也设置了“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等醒目标识。检查组要求各所巡逻人员加强巡查,关注重点人群,防范发生溺水事件。村庄密集地段要重点摸排留守儿童情况,对于在渠边玩耍、逗留的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要及时予以警告提醒,必要时进行劝导劝离;宣传中注意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整改,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防护无盲区、无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