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克龙) 7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120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40名、退役士兵40名、社会青年40名。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参加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对象须具有宁夏户籍或持有自治区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制发的居住证。招录对象可在即日起至8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此次招录消防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此次招录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