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樊芳宏) 7月20日,由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沙坡头区档案馆组成的考评验收组对沙坡头区法院档案规范化达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经考评验收组全面检查评估,沙坡头区法院通过档案达标验收,成功创建“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
考评验收组听取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关于创建“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门类档案整理情况,并通过随机调阅档案、现场进行提问、查阅考评资料、集体讨论评议等方式,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业务建设、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考评验收组对该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创建工作准备充分,档案机构设置和档案室设施设备齐全,保管安全科学,符合“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的验收标准。同时,要求沙坡头区法院要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档案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