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波) 近日,贺兰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曹某按期给付劳务费,原告王某持续一年半的讨薪之路终于结束。
2021年9月10日,曹某打电话联系王某为其做木工基装,随后王某按照曹某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于同年12月21日完工。完工后曹某仅向王某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以王某施工不合格、造成不必要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王某诉至法院。
因曹某长期拖欠劳务费,王某的情绪非常激动。为快速化解纠纷,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希望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经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对存在雇佣关系无异议,但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失是否在合理范围内以及劳务费的计价方式存在争议。曹某认为王某故意浪费资源,造成材料损耗,且未按照要求施工;王某表示其已按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有权足额获取劳务报酬。双方矛盾尖锐,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法官择机组织双方再次到庭调解。因对计价标准存在争议且没有其他证据证实,劳务费的数额难以认定。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提议由双方提供其他专业木工的联系方式,现场咨询计价标准及木工基装中的材料损耗等情况。基于咨询的结果,法官再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官的释法析理和情绪疏导下,双方最终就劳务费的数额达成一致,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