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 银川监狱六监区三级警长 王勇博
每天与形形色色的服刑人员打交道,我逐渐发现,每个犯罪事实的背后都有犯罪者“执念”的影子,找到“执念”、打破“执念”、消除“执念”,是帮助服刑人员回归正途最有效的手段。
服刑人员王某入狱前是某公司文员,因公司非法经营,王某也获罪入狱服刑。服刑以来,王某始终认为自己只是领取薪水、按要求工作,违法犯罪的事都是公司干的,因此对自己的判罚感到不公和痛苦。
“找准方向才能打好靶。”了解王某心中的“执念”后,我与他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话交流,耐心听他发泄痛苦、讲述心声。王某泪流满面,哽咽地告诉我自己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和对父母妻儿的无限愧疚。说起犯罪事实,他言辞激烈地再三表示,自己完全是受公司牵连,是无妄之灾。安抚王某激动的情绪后,我对他说:“你虽然在公司担任行政文职工作,但承担着信息传达、协调沟通等事务,可以说你为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架起了一座桥梁和通道,你觉得做这样的事情真的没错吗?”王某愣了一下,随即就要争辩,我紧接着问他:“在这个过程中,即便你没有直接对任何一个人造成伤害,但一个人明知公司在做违法的事情,又全力维系着组织运作,那这个人是否有罪?”王某不再反驳,而是沉默以对。我让他好好想想,他真的如同自己认为的那么无辜吗?还是因为无法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为自己找了一个逃避的理由?(下转02版) (上接01版)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认清事实,勇敢面对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听完我说的话,经过漫长沉静的思考,王某看着我,缓缓低下了头,轻声地说:“我有罪!”得到王某的回应,我知道这次谈话教育是成功的。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伤害了他人,是服刑人员身份认同的“第一步”,对于王某,这个“第一步”已经迈开了。
(本报记者 马妮娜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