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妮娜) 近日,灵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灵武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工作办法》明确界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概念,细化了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特别是规定了双审查制度,要求对重大决策事项,决策承办部门合法性审查机构或法律顾问先进行审查后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决策事项,由分管市领导批示,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及出具审查意见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今年以来,灵武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坚持行政决策全流程监管,做到政府决策不审不议、合同协议不审不签、规范性文件不审不发,真正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灵武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部门,依法审慎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围绕依法治区战略、“六新六特六优”“三新”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对140余个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00余条,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对20余件重大项目文件进行审查把关,有效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对30余件合作框架协议进行审查和规范,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