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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检察院:“金检超市”解民忧

(上接01版)

为了提高办案的司法公信力,在对小张作绝对不起诉决定前,金凤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网络直播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与会听证员听取各方意见后,均同意检察机关对小张作出绝对不起诉的决定。2022年4月22日,金凤区检察院对小张以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大杨、小杨、小王、小牛4人提起公诉。同年5月19日,金凤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4人判处缓刑。

由于该案系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经过6次调解,历时3个月,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各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小牟的谅解。

“当前的刑事案件中,因一时激愤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多发。我们在办案中,综合考虑案件起因、经过、犯罪手段、后果、当事人之间关系等多种因素,准确判断社会危害性,利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金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川告诉记者。

除了运用好刑事和解这把“金钥匙”,金凤区检察院还注重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作用,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查案件质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实现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具结全覆盖及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最大限度转化社会对立面,减少矛盾纠纷。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竭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为困难群体维权。

末端化解,解决深层次矛盾

2022年初,金凤区检察院创新推行的“一函一书”包案工作法先后2次被最高检通报肯定,3次被自治区、银川市检察机关领导批示。目前该制度已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一函一书’包案工作法实现了院领导带头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化、常态化,让领导多下去、群众少上来。”7月23日,金凤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丽芳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一函一书”包案工作法的具体内容。

“一函”,即对规定范围内的首次信访案件,根据轮案规则确定包案院领导,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提示函》的形式告知包案院领导办理期限、包案职责、调卷审查、风险评估、化解稳控等工作内容,并提示院领导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各种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书”,即院领导包案后,及时制作《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通知书》,告知群众包案院领导姓名、职务及电话号码,使群众可以直接与包案院领导进行沟通,既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又强化了院领导包案责任。案件办结后,院领导反向审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将矛盾化解贯穿整个案件办理始终,确保案结事了。

2022年以来,金凤区检察院通过“一函一书”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6件,包案率100%。

此外,金凤区检察院畅通信访渠道,保证群众有地说话、有门诉苦。用好专业力量,发挥律师及第三方在矛盾化解中的桥梁作用。探索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将办案过程“晒出来”。积极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实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将法律手段的“刚”和民间化解的“柔”相结合。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探索构建公检法协同的涉法涉诉纠纷化解格局,帮助信访人解开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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