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敬杰) 红寺堡区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会议,逐案研判,找准病灶,对症治疗,将清理积案工作作为“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近日,该院依法拍卖3套房屋,执结了一批积案,清积率达到91.2%。
某公积金中心与妥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妥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积金中心要求依法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执行过程中,查明妥某离异并离职数年、长期在外,其家人也无法联系到妥某。执行人员前往妥某住所,查明涉案房产由妥某前妻及两个未成年孩子居住,妥某前妻表示希望法院不要拍卖房屋,但其也无履行能力。因妥某在法院还有涉及作为被执行人的数个合同纠纷案件,该院在积极协调各方处理无果后决定拍卖涉案房产。拍卖过程中,妥某前妻十分抵触,法院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耐心做工作,后在他人协助下联系到妥某,妥某表示拍卖剩余款项在依法清偿完毕债务后,由法院转入其大儿子的账户中。得知妥某小儿子今年中考的消息后,法院工作人员与房屋买受人协商,对方亦同意延期交付,妥某前妻在中考后第一时间搬离并交付了房屋。
某银行与安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确定由安某支付某银行本息10万余元。但安某未履行,该银行于2021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依法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执行过程中,查明安某因生意失败,债台高筑,其长期在外,无法联系。法院依法拍卖涉案房屋后,在保留安某必要生活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分配给安某的十余个案件,各方胜诉人的利益均得到了有效维护。同类型案件的另外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某未及时履行义务,法院依法拍卖涉案房屋后,剔除银行借款及拍卖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杨某。
红寺堡区法院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始终着眼全局,精准执行,主动担当作为,通过法拍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在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保证执行温度,推动规范文明执行,有力推动积案清理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