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夏季谨防车辆“上火”

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7月26日17时4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一大队接到报警称,京藏高速公路桃山往银川方向1341公里处有一辆小型轿车突发自燃。值班民警通过分控中心监控看到,一辆轿车在应急车道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

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协同消防人员灭火。火扑灭后,待在路外的该车驾驶员望着自己的爱车被烧成了“铁壳”,心里十分难过。民警及时安抚其情绪,在交谈中了解到,该车驾驶员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动力不足,继而底盘突然冒烟,便赶紧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下车查看。此时,车身已经燃烧起来,火势越来越大,遂报警请求救援。

交警提示:驾驶员应养成定期检查发动机舱油路、电路的习惯,定期到专业的维修保养店进行检查修复。夏季尽量避免车辆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那样会加速车辆橡胶部件老化;切勿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放在车内,以防发生自燃或爆炸。行驶过程中遇到汽车冒烟、明火出现,应马上靠边停车、熄火断电并报警寻求帮助。

--> 2023-07-31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82753.html 1 夏季谨防车辆“上火”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