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秀丽
“‘法律无情人有情’,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让我感到温暖,以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改掉自己的坏毛病……”这是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思想汇报里的一句话。
赵某入矫不久,存在集中教育学习迟到、开展个别教育不主动积极的情况。在新华街司法所的帮助下,赵某的状态有了改变,现在,她的脸上时常挂着笑容。
赵某的变化,源于我区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做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全区27个市县全部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区、市、县、乡镇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建成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和就业基地103个、公益活动基地124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司法厅高位部署推进,精准发力攻坚,积极探索帮教机制,努力提升教育矫正质量,着力打造新时期社区矫正新模式,跑出“加速度”。
以制强基下好“先手棋”
“在无数蓝色的眼睛和褐色的眼睛中间,我有着一双宝石般的黑色眼睛。我骄傲,我是中国人!”7月6日,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诵读红色经典 重塑矫正新生”主题活动。“借助红色经典文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灵的净化和陶冶作用,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该局工作人员介绍。
这是我区全面推行国学教育、法治教育、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疏导“5+1”教育矫正模式的一个场景。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指导各地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和个体特征,分别成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认真落实入矫、矫中和解矫“三段式”教育措施。全面推行心理健康评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心理疏导,重点人员“一对一”心理矫治和干预实现“全覆盖”。开展教育帮扶“一县区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常态化帮教机制,打造了一批地域特色鲜明、帮教效果明显的特色品牌。
全区开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1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孵化12个社区矫正专业社会组织。指导各地以心理健康服务、就业培训指导为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委派社会工作者的方式,培育了一批社会组织和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目前,全区选派司法协理员260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418人,社会志愿者2528人。
守正创新提升社矫质效
“感谢司法局提供培训让我学到这项技能,让我对家庭生活和就业充满期待。”社区矫正对象杨某高兴地说。
6月,隆德县司法局联合宁夏某职业技术学院,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杨某是这次培训的受益者。课堂上,参与培训的社区矫正对象边学边记,与老师交流互动,询问种植技术和难题。
全区各地积极联合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一批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的安置帮教基地,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无业可就的现实困难;立足本地资源,建立了一批公益服务活动基地。开展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在社区矫正对象相对集中的村(居)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26个,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地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共同参与,落实矫正措施。
采取“所(监)地结对共建”的办法,组织监狱、戒毒所与市、县社区矫正机构“结对子”,先后选派201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区、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警察派驻实现全覆盖。我区对照司法部“智慧矫正”建设标准,完善县(市、区)矫正中心技能培训等功能设施,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和信息化建设。2021年,全区县级“智慧矫正”示范单位建设全覆盖;2022年,按照部颁标准建成县区“智慧矫正中心”1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