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韩蕾蕾)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2件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案件被惠农区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10年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原告作撤诉处理。
2009年,蒋某乙以蒋某甲的名义从潘某处购买装饰材料,并出具欠条一张。2011年,潘某起诉“蒋某甲”支付材料款,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但当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却被告知,其起诉的“蒋某甲”身份信息有误,判决书中未记载身份证号,个人身份无法确定,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导致无法执行。2022年,潘某前往惠农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惠农区检察院作出不予监督决定,并将案件涉及的民事监督线索移送至该院第四检察部。接到线索后,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实现息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