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7月2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区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全区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严格依法办理涉安全领域刑事案件,依法开展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加强诉讼监督,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沟通协作配合,着力挖掘案件反映出的安全漏洞,在类案监督和提升制发检察建议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常治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行政单位的联系对接,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筛查挖掘类案风险隐患,联动配合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构筑安全生产“防护墙”。要不断实化监督质效。紧扣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协助各级党委、政府督促推动监管部门和涉事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秉持专业化办案理念,着力提高检察环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线索的能力,提升参与事故调查、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工作质效,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务实举措增强检察履职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着力细化安全责任。对检察机关内部安全生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全力排查检察机关在内部管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对检察人员开展个人及家庭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